结算单上项目负责人签了字,公司能不认吗?
表见代理制度是结算效力的「定海神针」。项目负责人全程对接施工与结算,其签字效力如何认定?
实践中,建设单位常以「签字人无授权」为由否认结算单据效力。此时核心制度是表见代理:项目负责人全程对接施工、签证与结算事宜,施工方有理由相信其有权代理的,其履职行为对建设单位发生效力。
认定要点包括:签字人的职务与职责范围、是否实际参与项目管理、过往交易中是否有类似签字惯例、建设单位是否曾按此类单据付款。
对施工方而言,结算环节的每一份签证单、确认单都应尽量明确签字人身份与职务,为后续主张留下证据支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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