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果概述
法院认定原告举证不足、无法证实买卖合同关系,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,受理费由原告承担
处理要点
- 抗辩欠条仅手写已注销企业名称,无公章、无签字,不具备合法效力
- 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真实买卖合同关系,股东不应承担付款责任
基本案情
原告持一份瑕疵欠条起诉已注销企业两名股东索要货款。五华区人民法院认定举证不足,驳回全部诉讼请求。
本站内容属普法与经验分享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。个案结果因事实与证据不同而异,具体法律问题请另行咨询。
法院认定原告举证不足、无法证实买卖合同关系,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,受理费由原告承担
原告持一份瑕疵欠条起诉已注销企业两名股东索要货款。五华区人民法院认定举证不足,驳回全部诉讼请求。
本站内容属普法与经验分享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。个案结果因事实与证据不同而异,具体法律问题请另行咨询。
长按或截图保存后,用微信扫一扫添加
微信号:135771775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