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24)云0114民初6364号 劳务合同纠纷案
案由:劳务合同纠纷
法院判决项目现场负责人支付八万余元劳务费,并按一年期LPR支付自案件受理之日起的利息
- 主张劳务合同关系合法有效,原告已完成全部施工内容
- 二被告应连带支付欠付劳务费及逾期付款利息
建设工程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施工资料、结算凭证与行业惯例,证据认定分歧大、专业门槛高。以下为承办过的相关案件与代理思路,供同类案件参考。
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再审调解并出具生效民事调解书,确认当事人不欠付任何工程款,无需承担尾款及利息,纠纷一次性彻底了结
代理要点:直击二审举证责任分配错误:小额现金劳务交易中机械苛求付款方永久留存纸质原件,违背行业惯例与公平原则;调取施工方自行发送的微信聊天记录、收条照片等新电子证据,构成法律上的自认,推翻其虚假陈述
法院采纳代理意见,认定项目负责人行为构成表见代理、结算单据合法有效,判令被告全额支付数十万工程欠款并按年利率3.1%支付资金占用利息
代理要点:锁定表见代理核心:项目负责人全程对接施工、结算事宜,履职行为依法构成表见代理,结算单据真实合法有效;明确利息起算规则:自工程交付、结算完成之日起主张资金占用利息,全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
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人全部上诉请求、维持原判,确认欠付数万设计费及起诉日起LPR利息,二审诉讼费由上诉人全额承担
代理要点:认定电子合意效力:完整微信沟通记录证明增项系上诉人主动提出、双方协商确认,无书面补充协议不影响增项费用效力;佐证一审裁判合理性:一审已酌情扣减未完成服务对应费用,上诉人单方适用行业标准核算无合同及法律依据
共 1 件已公开案例
案由:劳务合同纠纷
法院判决项目现场负责人支付八万余元劳务费,并按一年期LPR支付自案件受理之日起的利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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